01 终于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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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总是在撞了南墙的那一刻,才知道到底有多痛,即使此前已经无数次在心里预演。 …………………………………………………… “我要结婚了。” 阿信看到手机上弹出来的消息时,正趴在小黑屋的桌前写词。 台灯边的手机震了一下,他没怎么在意,可真正一字一句看清楚了,一瞬间却又好像不识字了一般,没办法会意。 “我要结婚了。” 阿信握着笔,认真地将这句话写在纸上,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低头看着那句话。过了不知有多久,才长长呼了一口气。 “恭喜你,阿翊!” 桌上的台灯还亮着,A4纸上躺着未写完的半截歌词,还有下面力透纸背的两句话。 阿信把自己窝在黑暗的墙角,两条长腿收在胸前,下巴搭在膝盖上,呆呆地望着房间里唯一的光源。 他小口小口地喘息着,来缓解心脏上密密麻麻的痛。明明已经告诉自己没关系,可那颗心却叛逆得像是刚刚装在身上,想用罢工来做最后的免疫抵抗。 玛莎是第一个赶到大鸡腿的,整个录音室漆黑一片,他打开灯,看到房门紧闭的小黑屋,陈信宏一定在里面。 “阿信,别写了,出来跟我去吃麻辣锅了啦!” 玛莎拍了拍门,小心翼翼地喊着阿信的名字,里面没有任何回应。 “快点啊,鸭血,贡丸,鑫鑫肠,虾滑,你多久没过嘴瘾了。快出来,我在等你诶!” 小黑屋的门在玛莎锲而不舍的嚎叫下,终于从里面打开了。他看着阿信眼下浓重的黑眼圈,忍不住国骂一句:“淦,陈信宏你是在cosplay大熊猫还是吸血鬼哦!” “我不想吃麻辣锅。” 许久没开口说话,声带像生锈已久的金属,在艰难的摩擦下发出沙哑的声音。 在听到阿信说不想吃麻辣锅的那一秒,玛莎深觉大事不妙。主唱大人从来抵挡不住美食的诱惑,尤其是麻辣锅。 他不想管怪兽是怎么突然就决定要结婚的,但是他不能不管阿信因为这件事失去对麻辣锅的兴趣。 这很严重,因为他知道,在主唱的世界里,拒绝去吃麻辣锅,就好像拒绝呼吸心跳,拒绝继续赖以存活的信念一样。 玛莎想拍拍阿信的肩膀,问一句“你还好吗?”,可就算是瞎子也知道这个样子的阿信很不好,不好到看起来马上就要死掉。 于是他提议道:“要不要我送你回家?我有开车过来,你现在需要睡觉。” “谢谢。” 阿信用力挤出一个笑容,玛莎心想你还是别笑了,简直比哭还要难看。 半个小时的车程里,沉默拥挤着整个空间。玛莎好几次张开嘴想说一些什么,但最终还是欲言又止。 阿信坐在副驾驶上,抿着嘴安静地望着窗外风景,只留给玛莎半个无言的侧脸。 就在车子到达阿信家门口的时候,玛莎终于看着要下车的阿信说道:“怪兽婚期就在明天。” 阿信开车门的手顿了一下,随即点点头。 “我知道。” “那你……要不要去?” 玛莎看到阿信抓在车门边的手格外用力,白皙好看的手背上泛起淡淡的青色,指尖发白,他有点后悔,自己干嘛要问。 “我有点不舒服,就不去参加他的婚礼了,你帮我说吧。” 说完这句,阿信就立刻打开车门,头也不回地走了,只留下还在原地发呆的贝斯手。 “靠北,我还没说答应了嘞!” 玛莎后知后觉地揽下了被主唱单方面分配的艰巨任务,虽然他一点也不想当这个倒霉的传话筒。 没心情吃晚饭,阿信一到家就把自己扔进柔软的床上,抱着龇牙咧嘴的海绵宝宝,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头很痛,即使是睡着了,还是能感觉到痛。敏感脆弱的头部神经,牵动着全身也跟着一起痛起来。 洁白的婚纱拖着长尾,上面有闪闪发光的钻石,和一片片血一样红的玫瑰花瓣。天空是蓝色,草坪是绿色。 宾客们穿着黑色西装和漂亮的礼服裙,围在一对新人周围。他们端着手里的高脚杯,一边笑,一边祝福。 很吵,阿信忍着剧烈的头痛,蹲在地上捂住耳朵。等再抬头去看的时候,眼前的画面变成一片片扭曲的色块,光怪陆离。 恍惚间有一个人向他走来,笔挺的西装上别着珠花,好像是这场婚礼的新郎。 他逆着混乱的色彩光斑,朝阿信伸出手掌,关切又熟悉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你怎么在这里?跟我走吧。” 眼前模糊一片,阿信摇摇头,睁大眼睛努力去辨认,却始终看不清眼前人的五官。那只手一直伸在眼前,阿信犹豫了很久,终于松开捂住耳朵的双手。 可就在他想要去握住对方的手掌时,一阵天旋地转的眩晕感来袭,天地剧烈摇晃,整个世界开始分崩离析。 像是溺水将死的人刚刚得救,阿信喘着粗气,大汗淋漓地从梦境中抽离。头痛引发一阵尖锐耳鸣,他不得不用被子紧紧捂住头,等待折磨的耳鸣结束。 汗水打湿了额前的碎发,连左边眉尾上方的那颗栗色小痣,也变得湿漉漉起来。 阿信按亮手机看了眼时间,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明明睡了这么久,全身却脱力得好像刚刚跑完一场马拉松,手软脚也软。 有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投进来,在地毯上形成一道光线,锐利又明亮。未经投喂的胃部发出抗议,开始缓慢且沉重地痛起来。 阿信光着脚下床,拉开小半片厚重的窗帘,抬手挡住刺目的阳光。天气这么明媚,有细小的灰尘在空气中起舞,很美好的一天,美好到他想哭。 简单洗漱了下,阿信从冰箱里拿了瓶冰可乐,又为自己泡了杯方便面,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完成了午餐。 胃里面好像舒服了一点儿,头也没那么痛了。他拿了画板和铅笔,靠坐在客厅沙发边的地毯上,在午后的阳光下勾勒起梦里的场景。 铅笔簌簌,画面逐渐在画纸上成型。跟梦里不同的是,新郎一直微笑着站在新娘旁边,美丽的蓝天草坪中,没有陈信宏的身影。 “砰砰砰!” 一阵粗暴又焦急的敲门声暂停了阿信手中的画笔。他有些疑惑,连忙小跑着过去开门。 “怪兽?!”阿信很惊讶,他睁大圆润的杏眼:“今天不是你婚礼吗?” “是吼,你还知道今天是林北婚礼哦!人也不来电话不接简讯不回是怎样啦!” 一连串的质问让阿信猝不及防,他其实还没怎么反应过来为什么怪兽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他面前,不应该正跟新娘甜甜蜜蜜吗? “我……我有让玛莎转告你啦。” “转告!他就在婚礼快要开场的时候翻着白眼告诉我你不舒服,然后就屁也问不出来了。所以你现在是怎样,到底哪里不舒服?” 怪兽一边生气地抱怨,一边把手搭在阿信额头上试探温度。 “也没发烧啊,你又在搞什么,害的林北婚礼现场一整个心神不宁,刚结束就马不停蹄过来找你,这么大的人了,还要害我担心!” “对不起……” 阿信低头道歉,他不是故意的,只是如果他出现在婚礼上,才是真的不知道要叫团员们怎么担心吧。 他没办法想象自己要怎么见证怪兽的幸福,要怎么在两人交换戒指的时候笑着说出祝福,更不知道要怎么控制住自己表现得仅仅像是一个好朋友。 “好了啦。”见阿信这个样子,怪兽也心软了,反正他也不是担心一天两天了,不差多这一次。 怪兽推着人往屋子里走,拉扯中阿信的衣袖被蹭了起来,原本白白嫩嫩的小臂上,布满了密密麻麻渗人的红斑。 “这是什么?” 怪兽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立刻关好房门,将阿信推到沙发上坐好。 藏在高领毛衣下的皮肤,全都跟那小半截胳膊一样,缀着大片大片不正常的红色斑块。除了漏在外面的脸和手脚,没有一块能看的皮肤。 “这是过敏了吗?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你有乱吃什么东西吗?” 阿信也被自己吓了一跳,早上洗澡的时候还没有这样,可是自己对可乐和泡面也不过敏啊。 惨兮兮的皮肤看起来糟糕透了,阿信放下被薅到胳膊的毛衣袖子,将红红的皮肤盖起来。 “这样看不到就会好吗?” 怪兽被阿信的动作气到骂脏话,他知道阿信容易过敏,但是他从来没见过好好的皮肤过敏成这样惨不忍睹的样子,好像轻轻一碰就要流血碎掉一样。 “淦,我在问你话啦,到底吃什么了?” 阿信被吼得有点委屈,抱着靠枕窝在沙发上一言不发,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 怪兽啧了一声,他总是拿眼前的这个人没办法。他靠近阿信,挑起毛衣领子摸了摸泛红的一小片脖颈。 “痛不痛,痒不痒?有没有很难受?” 阿信摇摇头,不痛不痒不难受。开满神奇花朵的皮肤没有任何不适,倒是心脏还在闷闷地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