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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经差不多写了六分之一。而与他同一时间开写的同学已经快写到将近一半。这个人就是他另外一个室友,李当。

李当和庄昀一样,是个写手。

两人最主要的区别是,前者在界里已经小有名气,而后者还在坑底摸爬滚打,连小透明都算不上。

庄昀还记得大一搬到宿舍之后不久后,李当就拿出了他的电脑,开始啪啪啪地打字。

听到键盘被敲响的声音时,庄昀把埋在被子里的头伸了出来,一看,发现是李当正在用电脑。之所以认定是打字的声音,是因为李当敲响键盘的声音十分有节奏。

“李当,你在写什么?”庄昀看李当双眼聚精会神地盯着屏幕,连键盘都不看一下。

李当竟然会盲打?按捺下心中的惊讶,心中逐渐产生了一种羡慕。

李当过了几秒,手上的动作并没有停下,嘴里漫不经心地回答:“写。打扰到你了?”

“...你也...”庄昀本来想说你也写,但还是因为内心那一点自尊心而住了口,转而道:“没有,没有打扰到我,写挺好的。”只是刚才的羡慕就变成了崇拜。

以后只要李当在寝室里写的时候,他就会拿出笔记本来写。好在李当也不是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写上,用电脑打字的时候,庄昀倒是把手速练了起来。

后来等同寝室的人熟了起来,庄昀就开始问李当一些写的问题,比如写作技巧。庄昀在上大学之前就听岳荣讲过,大学里面什么人都有,到时候他就不像初中高中一样融入不到什么圈子里面去了。庄昀对竹马岳荣的话深信不疑,果然,知道李当写的那一刻,他就知道岳荣的话是对的。

一开始,庄昀喜欢和李当探讨一些古龙金庸里的人物,他一个人说得很起劲,可李当却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他写玄幻。玄幻...好像在同学之间还挺火的,庄昀也看过一本玄幻,但是看了几章就看不下去了,那些轻浮的描写,浮夸的剧情让他感到很不适应,久而久之,就算庄昀再迟钝,也知道李当不太愿意和他聊的事情。也许庄昀他能再大胆一些,把李当对待他的态度归纳为“敷衍”。

日子如流水,转眼大学生涯就到了大四。

然而李当一点也不为他的论文发愁,前面说到论文写了一半的那个人,就是他。李当能一边写论文,还能兼顾更新,着让庄昀看在眼里,心里又多增添了几分羡慕。

苦逼如他,他也是和论文两手抓,但是和李当的水平不是一个级别的。他的读者也不能和李当比,因为他的读者只有一个。

说起来,认识这个读者也是一段缘分。

小学时候的庄昀,在家里帮老妈打扫卫生的时候,发现了一本从书架上掉落的书,古朴的封面上沾满了灰尘,让他第一眼还以为是电视剧里的武功秘籍。这本书正是金庸先生的,他早在电视剧上看过倚天屠龙剑,但是没想到文字版竟然是这样的......因为一本金庸,庄昀走入了武侠世界,并无法自拔。

读初中的时候正是台湾言情风靡中国内地的时候,班上的女同学开始在悄悄地在课堂上写。在他固有的思想里,没有平民百姓写的认知,直到有一天,语文老师抓住了一个运气不好的在课堂上写的女同学,并当着全班的同学把那位女同学的一字一句念了出来。

女同学站在座位上,满脸尴尬,手脚不知道哪里放。老师念的途中,不时的响起窸窸窣窣的笑声,等到念到结局的时候,哄堂大笑。

虽然女同学的遭遇让人同情,但庄昀也有了初中生也可以写的概念。

于是他便兴致满满地动笔,当然不是在学校。

庄mama是一个节俭的人,经常把不要的纸用订书针定在一起,给庄昀当草稿纸。

如果用学校发的作业本写,被mama发现了的话肯定会挨批评,说不定mama还会禁止他写。思来想去,这写的本子,就选择草稿纸。而且就算放在桌上,也不会有人特地去翻看。

第一次写,庄昀内心有一些不自信。这样遮遮掩掩也就不奇怪了。

一开始写的庄昀内心感到很满足,就像是一个掩藏在内心深处被满足的愿望一般。庄昀的心中有了一丝窃喜。但当他写了满满三大本草稿纸的时候,却发现他的竟然没有一个人看过。

他想去找岳荣让他看看自己写的,但每次在付诸实践的前一刻,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一个场景:

只比庄昀大一岁却比他高一个头的岳荣趾高气昂地站在庄昀面前,面含不屑,一只手捻着草稿纸,另一只手不停地在上面指指画画,嘴巴里也是唾沫横飞,而庄昀就是一只小鸡,羽毛被那一点又一点地口水打湿了,埋着头,蔫蔫地,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听取岳荣的教诲。

只要一想起这个画面,庄昀就打起了退堂鼓。

班上不止女生看,男生也喜欢。从某次男生们聚在一起时的谈话中,庄昀偶然听到原来在网上也可以看!怪不得有几次路过网吧门口,他都能看见几个学生坐在电脑前不打游戏,只是定定地盯着电脑看。原来百思不得其解的庄昀才发现是这个原因。

也是为了在网上发表自己的,庄昀第一次去了网吧。去网吧的时候,庄昀心中充满了负罪感。他知道去网吧的学生不都一定是坏小孩,但只要一想起自己去网吧这件事,心中就会想起mama那张长满皱纹的脸。

不幸的是,刚开始接触电脑的庄昀打字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在一个小时内,才打出一百多个字......就在他懊悔不已的时候,她的mama把他给逮住了。他忘不了mama那时失望的眼神。

但让他意想不到的是,过了一个星期,愧疚感还没消失干净的庄昀放学回家竟然看到自己的书桌上明晃晃地摆着一台方块电脑!

他高兴坏了,连鞋袜都来不及脱书包都来不及放,就向新电脑飞扑而去!

他跑到厨房,一把抱住了和他差不多高的mama,“谢谢mama!”

自此,他终于能在网站上发表自己的。

他的第一部,叫。他觉得自己的本名不错,于是就用“庄昀”做了笔名。

名字很普通,普通到让人只能从中读取两个信息:1.这是一部武侠。2.武侠里包含传奇。

这就完了?

在这部发表十天之后,点击还是停留在5,留言一条也没有,可以称得上是无人问津。要知道,那个时候网文刚刚形成一条产业链,新人抛头露面的机会还是挺多的。以当时的数据来看,可知庄昀的有多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