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舔舐着我的脸,梳理着我的毛发,我苦笑的看着他,冲它低低的吠叫了几声,想让它不要理我,自己先吃。老大没有理我,反而安静的靠在我身边,呜呜的安慰着我。我叹气,我没有过多的选择,如果不吃东西,没有体力,那么面临残酷的争斗时,必将不能幸存。只是,现在,此时此刻,我不想违背自己的心意。月光从栏杆外照射进来,给地上撒了层银粉。我听着外面震耳欲聋的喧哗声,“杀了它,杀了它!”“你个垃圾,快点干死它。”“必须死!”各种疯狂的喊叫好像让人进入了一所疯人院,野兽的嘶吼声几乎被淹没在这些噪音中。我听到看守这里的那两个男奴正在讨论今晚上的战况。“怒牙一定会赢的,它一直都赢。”“我押了暴君,一赔一百的比率啊,而且暴君也已经连赢了五常。”那个男奴一声嗤笑,“五场算什么,怒牙已经连赢十场,对手连像样点的伤口都没在他身上留下。”对话还在继续,那两个人蠢蠢欲动,很想到斗兽场去旁观,可惜,他们职责所在,只能骂骂咧咧的听着那些喧哗声猜测着场中的动静。从他们的话里我知道,我所在的斗兽场叫“命运”,是城里四大斗兽场之一,其他三个叫胜利、战神、菲尔蒂斗兽场。“命运”的意思是斗兽场上的生物的死活将由所有的观众集体决定,他们让它生则生,让它死则死,充分满足了人的残暴和控制欲望。我被这些喧哗声和吵闹声弄得疲惫不堪,周围的动物也被远处野兽的嘶吼、人类的疯狂感染了,变得躁动不安。老三蜷缩在角落里,它今天和我们关在一个笼子里。我猛地下了决心,站起来,走到那堆冰冷而散发着异味的rou面前撕扯下一半,大口咀嚼吞咽,老大和老三也走了过来,也低下头慢慢开始吃着自己的那份。我要活下去,我暗暗在心里发誓。午夜的时候,一群人在走廊上匆匆忙忙的奔跑着,今天的生死搏斗终于结束了,还幸运的动物们被送了回来,重新关押了起来。我对面那个笼子关进来一只漂亮强壮的老虎,照顾它的人小心翼翼的在栅栏外驱赶着它走入笼子中,它不耐烦的回头怒吼着,看起来非常不忿于这种待遇。那个男奴关上门,往里面扔了一只羊,急匆匆的离开了这里。在男奴离开之后,那只老虎趴在了地上,看都没看那只羊,我可以感觉到,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搏斗,他现在迫切需要休息,他很疲累。黑夜终于过去,无可阻挡的黎明终于来临。死寂的黑暗中,我一次次的回忆着我在路上看到的一切,也许逃生的路就在这些不起眼的线索中。我们来到这里之后,并没有立刻被送上斗兽场,因为长途旅行的原因,大部分的动物都需要休养,恢复体力,精神萎靡的动物之间的争斗会引起观众的不满。五天时间,我了解了方方面面的情况。原来斗兽场不止有动物,也有奴隶,不止有野兽之间的搏斗,奴隶之间的死战,野兽与奴隶之间的血腥表演,为了添加乐趣,更会让一群动物与一群人类进行混战,总之,越精彩越不可测的搏斗越能引起观众的兴趣。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斗兽场做不到的。甚至还有午夜场的小规模情欲表演,只要你提出要求,斗兽场的人就能准备出各种奇奇怪怪的配对,人与人,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雌性对雄性,雄性对雄性,雌性对雌性,各种恶心事层出不穷。为了满足和安抚这个城市里面的人因为空虚和堕落引发的各种变态心理,帝国的统治者们鼓励这些斗兽场、妓院以及其他类似场所的存在。对面的笼子里叫做“怒牙”的老虎实力非常强大,它总是能战胜对手,但是他参加搏斗的场次过多消耗了太多的精力,而且对手也越来越强大,这五天时间,它的身上开始陆陆续续多了一些伤口,明黄色的光滑皮毛上有几个地方被爪子和武器撕开了一些口子,血迹黏在皮毛上,它却连舔干净的想法都没有。这对于爱干净的猫科动物而言是不可想象的。我知道,它已经是强弩之末。再这样下去,它迟早有一天会倒在斗兽场上。而且斗兽场上的观众不喜欢看到不败将军,对于他们来说,如果早知道你要赢,那还有什么刺激性?我没有想到,我第一次出现在斗兽场上时就会遇到这种情况。第26章狼群的养成斗兽场几乎全天开放,每天晚上都会上演最精彩的搏斗,而人比较少的上午和下午则会有优惠,半价提供一些比较简单的表演。这和圣洛克城人的生活习惯有关,这里的市民习惯丰富的夜生活,普遍晚睡晚起,常常要到下午一两点钟才会施施然从床上爬起来,召唤奴隶伺候梳洗,依躺在长榻上让奴隶喂食早餐,休息了一会儿,觉得养好神之后,他们会长时间泡在私人浴室或者公共浴池,这里不单单是洗澡休闲的地方,更是重要的社交场所,一直待到晚上,吃完晚饭,精彩的夜晚开始向他们敞开。这种生活习惯从贵族渐渐蔓延到富裕的平民,从帝国的首都蔓延到边境的小城,整个帝国都沉浸在一片懒洋洋地奢靡气氛中,失去了锐气和活力。第六天的上午,照顾我们的男奴把我们从房间里带出来,引着我们沿着用青铜制成的简陋栏杆隔离的甬道走着,弯弯曲曲的通道,地上满是污黑的残留血迹。很明显,这个通道是专门用来让出场猛兽使用的。黑狼王与老大并肩走着,我稍稍落后它们一肩,老三紧紧跟在我身后,而其他的狼群成员则分散在左右。我突然意识到,黑狼王居然能容许老大和它并肩同行?这在狼群中可不是一个常见现象,一般来说,狼群只会有一个绝对权威,那就是狼王,其他成员必然是臣属地位。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我纳闷地看着眼前这一幕。也许这是强者对强者的认同?我猜测。我们到了一个小房间里,透过下方的木栅门,我终于第一次看到了罗斯帝国的斗兽场。这是一个近似圆形的巨大建筑,中间是二个足球场大小的表演区,周围是阶梯状逐渐升起的座位,密密麻麻的排列着,高度相当于我原来所在时代的十几层的高楼,据我粗略估计,绝对可以容纳下上万人,建筑宏伟、大气,一如我进入圣洛克城看到的那些高大的建筑。我猜测着他们把狼群聚集到一起,难道是打算进行一场混战吗?说实话,我不喜欢混战,混战往往意味着极度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