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屋 - 耽美小说 - 强扭的白砂糖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3

    种骗人为娼的败类存在?

原身还在继续哭诉:“这里是一家地下性.奴交易场所,在你来之前,他就已经把我卖出去了嘤嘤……买我的是一个大老板——反正来这里的都是大老板,人前光鲜亮丽,人后禽兽不如,就喜欢玩些神经的玩意儿!”

唐彬点头,这点他十分赞同。

刚刚那东西确实够神经的,而且还是个失败品,配置太低端,连专项发明审核都过不了。

这种东西的存在简直就是在侮辱物理。

“……您不知道啊,这会所可变态了!被卖了的奴隶不会马上给顾客带走,他们会专门定制一个和购买者尺寸一样的特殊□□,就是刚才那个,等奴隶适应了才会转手给客人……妈蛋刚塞进来充气的时候我都疼哭了……买我的大佬还是人么……”

原身终于说完了,唐彬急忙追问:“你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又怎么会出现在你的身体里?”

“哦,关于我自己的情况,由于某种特殊原因不能告诉您,还请您见谅哈。”

原主没有回答他第一个问题,开始解答第二个:“但您之所以在这里,是因为我不能继续留在这里了。而且您的伟大事迹太感人了,我就想让您来我这儿再活一次,算是互帮互助。”

“我帮你解决困境,然后你的身体就归我了?”唐彬确实不想死,这个交易听起来荒谬却很划算。

原身欢快的应了一声:“是的。”

唐彬又问:“还有,你是怎么知道我怎么死的?”

原主嘻嘻笑了两声:“这个就还是关于我的问题了,不好意思啊,不能告诉您。”

还没等唐彬生气,他又道:“不过您放心,我绝对不会害您的。毕竟等我把记忆都给你之后,我就要彻底离开这具身体了。”

唐彬张嘴欲再问,但一想到对方去哪也是关于对方的问题,可能还是不会得到回答,所以也就放弃了继续问下去。

“没什么问题了吧?那记忆我给亲你了哟~”原主十分开心,似乎对离开有些迫不及待。

“嗯。”既来之则安之,唐彬颔首,既然不会再有什么危险,就这样重新活一次也没什么。

于是他紧接着闭上了双眼。

原主见他已然接受了现状,便火速将自己的记忆丢给了唐彬。

等确定他都接收完了,他才又说:“能告诉你的我都告诉你了,剩下的亲你就自由发挥吧~我要走啦,亲拜拜~”

唐彬睁开眼睛:“你走吧。走了我好想办法怎么逃出去。”

“嗯~!加油哦亲~我看看你哟~!”原主的尾音消散在了唐彬——现在是白飒的脑海里。

第3章买家画风清奇!

买家画风清奇!

唐彬接收了原身的信息,于是知道了自己现在叫白飒,原本是个高中毕业生,复读一年还是没考上大学,所以就打算直接出来工作了。

谁知流年不顺,一出社会遇到了这家名为“享夜”酒吧的老板,说看他形象不错,可以让他在酒吧里当服务生,为酒吧招揽生意,薪酬方面绝对不会亏待他。

白飒原身本来就不怎么聪明,于是三言两语就被老板骗来了。

刚开始还挺正常,他也做了三五天正儿八经的服务生,因为小费不用上交,收入也还不错。

可直到今天,店里忽然出现了一个他前几天没见过的大佬,看见他之后跟老板说了什么,再然后他就被五花大绑丢进了这间屋子。

下午的时候老板终于出现了,他质问老板为什么要这样对他,老板却回他:“不是说好了你是为酒吧招揽生意的服务生吗?你现在就已经为酒吧招揽到生意了,以后你也要好好服务我们的客人。”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白飒再傻白甜也该知道发生了什么。

可他一个不满二十的小身板,哪里是膀大腰圆的老板和他黑衣墨镜保镖团的对手,所以哪怕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白飒也无能无力。

后来老板就给他带来了那个唐彬眼里的劣质产品,去让人塞进了他的体内,充好气封死,设定了震动和其他模式开启以及持续的时间。

气体充满的那一刻,白飒直接疼晕过去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唐彬知道,后面大概就是原身不愿意告诉他的那段与他自己有关的事了,神秘兮兮的。

哎,罢,知道了也无济于事。总之他现在就是白飒,既然已经被卖了,那除了马上逃命也没有别的办法。

和黑社会性质的人正面杠?就算他还是唐彬也不会这么傻,更何况如今他可是手无寸铁的白飒。

看了下挂钟——他的手表手机早就被老板拿走了,现在时间离他记忆里原身听到的结束时间之间还有半个小时。

唐彬还比较放心,凭他对白飒体育课成绩的了解,这个时间足够他跑出此地几公里了。

他先把自己地上的衣服重新穿上,又看了眼窗户外面。

没有防护栏,但楼层稍微有点高,想下去还有点难度。

唐彬,哦不,新白飒想了想,又重新打开了那个东西琳琅满目的抽屉,把鞭子、绳子、锁链这些条状物拿了出来,和刚才捆自己的麻绳一起,相接打结连接在一起。

但这样也不行,长度还是不够。

白飒翻出一把小刀,大概美工刀的大小,之后就开始裁床单、被套、枕套、情趣衣物、窗帘、地毯……所有能找到的布制品,都被他裁成条状。

然后他继续把这些东西绑在一起,本就花哨的原材料导致成品也格外“美丽”。

白飒在心里估算了一下,感觉这回长度应该差不多了,于是就把一头绑在了桌腿上,另一头从窗户里丢了出去。

再看眼时间,还有15分钟。

紧接着,他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从窗户里爬了出去,开始出逃。

虽然他也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但毕竟死过一次了,胆子也大了不少,爬了半天他竟然也没觉得累。

不过因为过于小心谨慎,白飒花费的时间也不短,只是最后还是幸运的安全着了陆。

按理说毁尸灭迹把拼接绳烧掉是最好的,但白飒一没时间,再又觉得明火比绳子还引人瞩目,所以他就不打算再管自己这份杰作了。

本来以为他动作会快些,谁知道裁布料用了好久,他也忘了自己才从那种折磨中脱离,身体还极度不舒服。

刚才在做别的事情所以没注意,现在专心跑路的时候,后方的不适就越来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