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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病房的门被从外边儿推开了,一个穿着一身职业装,踩着三寸黑色高跟鞋的干练女人,急匆匆的走进了病房里。“小旭,你醒了?你感觉怎么样?好端端的怎么就出车祸了呢?哪里疼,快告诉mama!”觑见床上的欧阳旭已经醒来,女人心急的问东问西,几步就来到了儿子的病床边儿。盯着眼前的女人,欧阳旭愣了愣。这位雍容华贵、四十几岁却依旧风韵犹存的中年女人名叫秦芳。是政芳物流公司的总裁,原主欧阳旭的亲生母亲。原主自幼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为了给儿子更好的生活,秦芳年纪轻轻就接管了丈夫留下的公司。一直在拼命的给儿子赚钱。虽然,作为母亲她给了原主极大的物质享受。每月六位数的零花钱。过生日就送跑车、别墅。但是,她却也为了赚钱,很少陪伴在自己儿子的身边。也因此,原主和秦芳的母子关系一直都闹得很僵。其实,在欧阳旭看来,原主就是个生在福中不知福的傻瓜。母亲恨不得给他摘星星、捞月亮,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的一切都给她。为了他甚至一直都没有再婚。可是,他却还没良心的指责母亲对他不好。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小旭啊,你怎么了,怎么不说话啊?到底哪里疼啊。别吓mama啊,别吓mama啊!”望着躺在床上大睁着一双眼,就那么静静看着自己一言不发的儿子。秦芳有些发怵,着急的哭了起来。丈夫已经不在了,她现在就只有小旭,就只有小旭这么一个亲人啊!“妈,我没事!”过了好半天,欧阳旭才说出了这句话。说完这话之后,欧阳旭自己也红了眼眶。他是孤儿。他的父母在他三岁的时候就出车祸去世了。而他是和奶奶相依为命,一起长大的苦孩子。所以,mama这个词语,他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叫过了。“小旭!”轻唤着儿子的名字,秦芳颤抖的抬起手来,小心翼翼的摸了摸儿子额头上贴着的纱布。“疼吗?”“不疼!”被mama那样怜惜的看着,欧阳旭觉得很幸福很温暖。“小旭,你要是哪里不舒服就和妈说,别忍着。你要是不喜欢国内的医院,我们就去国外。”拉着儿子的手,秦芳柔声细语的说着。“妈,您别担心。我没事儿的。对了,今天几月几号了?”说这话,欧阳旭撑着床铺就要起身。“慢点,慢点!”急忙弯身把儿子扶起来,秦芳立刻把枕头倚在了儿子的背后,生怕儿子会坐不稳。“妈,我没事!”拉着秦芳的手,看着这位亲切又和蔼的母亲,欧阳旭的心理暖烘烘的。“你啊!”笑睨着儿子,秦芳坐在了儿子的床边儿。“三月十二号。二十二点零五。”拉过母亲的胳膊,欧阳旭瞧向了母亲的腕表。三月十二号,距离末世还有三个月十二天。末日到来的日期是六月二十四号。“是啊,今天是三月十二号,你女朋友依依的生日。这你都忘了?”看着儿子,秦芳笑问。“妈,我不喜欢黄依依了。你以后别提她了!”黄依依可不是他的女朋友,那是男主的老婆,是原著之中的女主角!是把原主推向死亡深渊的刽子手!“怎么了?”看到儿子一提到这位女朋友就一脸的冰冷,秦芳不解。之前不是说什么,这辈子非黄依依不娶的吗?怎么这会儿却又说不喜欢了呢?“她一直在耍我,她喜欢的不是我的人,是您的钱。”在原著之中,黄依依是一朵圣级的白莲花,即便不喜欢原主却又不忍心伤害原主。每次拒绝了原主的求爱之后,又都会主动跑去找原主谈心。或许,在别人看来这是女主善良的表现。不过,在欧阳旭看来,女主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心机婊。明明不喜欢原主,却总是收下原主送的名牌包包,名牌裙子。明明不喜欢原主,却又总是一次又一次的主动接近原主,把原主那个白痴玩弄在自己的股掌之间。任他予取予求。听到儿子这么说秦芳愣了愣。其实,作为母亲,秦芳也不太喜欢黄依依。总觉得这女孩子太假了。明明爱慕虚荣特别喜欢那些昂贵的奢侈品。却又总是装出一副不在意、无所谓的样子。不过没办法,谁让儿子喜欢呢?不过,现在……“唉,你的事情你自己做主就好了。反正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妈都没意见。”感受着母亲对自己的纵容和溺爱,欧阳旭轻轻弯起了嘴角。“谢谢妈!”“有什么好谢的,这本来就是你自己的事情啊。你都二十三岁了,是大人了。当年啊,我和你爸就是……”“是,您和爸爸就是大学同学,您和爸爸就是自由恋爱的。”微笑,欧阳旭急忙抢答。“这孩子!”娇嗔的瞪了欧阳旭一眼,秦芳轻笑出声。第4章心机婊女主拿过一个洗好的苹果,秦芳低下头,坐在床边儿给儿子削苹果。“妈,您真的愿意让我自己找未来的伴侣吗?”如果这位母亲知道,自己的性取向,她会不会很失望?如果她知道,我只喜欢男人,她会不会很伤心很难过?想到以后,自己可能会让母亲伤心难过。欧阳旭隐隐觉得有些愧疚。“当然了,mama不是早就答应过你了吗?”微笑,秦芳回答的理所应当。“对了妈,我感觉身体没什么问题了。明天,您给我办出院手续吧!”还有三个月十二天就是末世了,他不能把时间浪费在医院里。他要争分夺秒的做好一切末世来临前的准备!争取好好在这个末世活下去!“不,不行的小旭,医生说你是轻微脑震荡。需要留院观察的。”摇头,秦芳表示不同意。“妈,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清楚。我真的没事。我不想住在医院里,我想回家和您一起住,我有好久都没有吃到李阿姨烧的菜了。”想到那个属于秦芳和原主的家,欧阳旭满是怀念的说着。原主这个傻瓜,有这么好的mama不知道珍惜。还非吵着去外边住,还整天和一群狐朋狗友胡吃海喝。每个月都把三、四十万的零花钱花的一分不剩。想想都来气。这个败家子儿,要是原主没有把钱花光,是不是他就可以去买物资了啊!听到这话,秦芳不可置信的眨了眨眼。儿子长大之后和自己越来越不亲了。而且,上了大学,自己就给他在学校附近买了一栋别墅。所以,儿子这三年一直都是住在外边儿的,很少在回家住了。“小旭,你,你真的要回来和mama住?”睨着儿子,秦芳不相信的问着。“是啊。我现在是伤员啊,当然要待在mama身边儿,让mama保护喽!”说着话,欧阳旭搂住